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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位研究生: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财教[2021]164号)文件精神,2021年度秋季学期起提高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全日制本专科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8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6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为保证国家助学贷款新政落实到位,由中国银行承办的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含预科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2

申请所需材料                        


1、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学生证(非入学首年申请)或新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经学生本人填写并签字确认的《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附件1)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

4、个人信用信息查询及报送授权书(2020年版)(附件3);

5、如果借款人为未成年人(18 岁以下),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声明(附件4)。


3

申请流程                               


由于国家政策调整,本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转至线下办理。


(一)学生个人申请

1.本学年还未申请贷款或已续放但需要提升贷款金额的研究生同学,请将纸质申请材料于10月14日前交至本学院辅导员老师处

2.今年已在线提交贷款申请的研究生同学,银行将在系统进行删除或拒绝处理。请将纸质申请材料于10月14日前交至本学院辅导员老师处。


提醒:还未开立中国银行账户的同学请携带身份证至网点开立个人账户。确保提交的纸质材料影像清晰、无涂改。


(二)学院初审

各学院辅导员老师按照通知要求,初步审核学生个人材料,按照申请所需材料的顺序整理好,并填写《暨南大学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6)。学生材料及汇总表均需于10月18日前统一交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石牌校区的学院请交至行政楼432办公室;番禺校区的学院请交至21栋208室。


(三)研工部复核

10月18日至10月22日研工部将对学生提交的贷款资料进行复核,有问题的资料会退回学生修改,修改截止时间为10月27日


(四)银行审定

11月为银行审核期,银行审核通过后将安排学生签署贷款合同和借款借据(计划签署时间为11月中下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线上培训


9月28日上午,学校将统一组织申请贷款的学生,开展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线上培训,由银行经办负责人讲解助学贷款政策和申办流程(培训材料见附件5)。具体会议时间和链接将由辅导员老师另行通知。

学校联系人:

张老师 020-85228715

银行联系人:

任经理 020-37162231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9月24日




具体附件请点击“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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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 |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排版 | 张育凡

责编 | 曹境 杨春雨

初审 | 杨春雨

复审 | 周楠楠 张李莉

终审 | 史学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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