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位研究生: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财教[2021]164号)文件精神,自2021年度秋季学期起提高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全日制本专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8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由不超过12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6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为保证国家助学贷款新政落实到位,由中国银行承办的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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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含预科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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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所需材料
1、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学生证(非入学首年申请)或新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经学生本人填写并签字确认的《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附件1)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
4、个人信用信息查询及报送授权书(2020年版)(附件3);
5、如果借款人为未成年人(18 岁以下),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声明(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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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流程
由于国家政策调整,本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转至线下办理。
(一)学生个人申请
1.本学年还未申请贷款或已续放但需要提升贷款金额的研究生同学,请将纸质申请材料于10月14日前交至本学院辅导员老师处。
2.今年已在线提交贷款申请的研究生同学,银行将在系统进行删除或拒绝处理。请将纸质申请材料于10月14日前交至本学院辅导员老师处。
提醒:还未开立中国银行账户的同学请携带身份证至网点开立个人账户。确保提交的纸质材料影像清晰、无涂改。
(二)学院初审
各学院辅导员老师按照通知要求,初步审核学生个人材料,按照申请所需材料的顺序整理好,并填写《暨南大学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6)。学生材料及汇总表均需于10月18日前统一交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石牌校区的学院请交至行政楼432办公室;番禺校区的学院请交至21栋208室。
(三)研工部复核
10月18日至10月22日研工部将对学生提交的贷款资料进行复核,有问题的资料会退回学生修改,修改截止时间为10月27日。
(四)银行审定
11月为银行审核期,银行审核通过后将安排学生签署贷款合同和借款借据(计划签署时间为11月中下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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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线上培训
9月28日上午,学校将统一组织申请贷款的学生,开展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线上培训,由银行经办负责人讲解助学贷款政策和申办流程(培训材料见附件5)。具体会议时间和链接将由辅导员老师另行通知。
学校联系人:
张老师 020-85228715
银行联系人:
任经理 020-37162231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9月24日
具体附件请点击“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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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 |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排版 | 张育凡
责编 | 曹境 杨春雨
初审 | 杨春雨
复审 | 周楠楠 张李莉
终审 | 史学浩